气体灭火知识
消防维保
主机维修
联系我们
- 联系人:郭经理
- 传真:010-69552656
- 电话:400-0346-119
- 电话:010-57113119
- 邮箱:506665119@qq.com
- 地址: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
化工泡沫灭火系统管理要求
来源:北京消防改造 时间:2020-03-12 16:21:04
一、对泡沫泵及控制柜、泡沫喷头、泡沫消火栓、泡沫炮、泡沫产生器等外观进行检查,各部件应完好无损。
二、泡沫液储罐管理要求
2.1泡沫液储罐铭牌记载内容应清晰、完整。
2.2储罐组件齐全、完好,外观无锈蚀,连接牢固。
2.3储罐附设的呼吸阀、安全阀、出液阀等应处于正常状态。
2.4泡沫液有效,泡沫液类别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。
2.5根据泡沫液储罐上设置的液位计,查看泡沫液储量是否满足要求。
仅供技术交流,现场设计、施工、管理规划请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并以相关标准和规定为准。依据以上内容所做的任何决策、作为或不作为,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。